2017年02月22日13:52 來源: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 作者:研究室 點擊: 次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受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和市財政局委托,面向全社會接受本市文化藝術項目的資助申報,并由基金會組織專家評審、實施資助資金的監管和績效評估。
為支持文藝院團改革、推動文藝人才培養和鼓勵優秀著作出版,基金會設有相應的專項基金:上海文藝人才基金、上海圖書出版專項基金、上海大劇院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上海戲曲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也對相關項目和相關單位接受資助申報。
現將2017年度第一期項目資助評審工作的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和資助宗旨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的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文聯十大、中國作協九大開幕式上的講話和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高擎民族精神火炬,吹響時代前進號角,把藝術理想融入黨和人民事業之中,推出更多反映時代呼聲、展現人民奮斗、振奮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優秀作品。
為鼓勵扶植廣大文藝工作者努力創作同我們這個文明古國、我們這個蓬勃發展的國家相匹配的優秀作品,為支持、引領和配合上海在“十三五”期間創作百部文藝精品,創作更多的文藝“高峰”之作,基金會的項目資助旨在:支持鼓勵扶植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傳承和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中華文化“走出去”的優秀文藝創作項目;支持鼓勵扶植表現人民的偉大實踐、時代的進步要求,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藝術震撼力強,為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創作項目;支持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推動文化創新發展,體現時代文化成就,代表國家或上海文化形象的文藝精品;促進繁榮上海文藝的創作、生產和傳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重大文藝創作資助項目
01
文學
資助長篇小說、長篇報告文學和紀實文學、長篇詩歌、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詩歌集(含中華詩詞集);資助針對當代文學創作以及有關文藝思潮、創作現象的文藝評論文集。
02
電視劇和廣播劇
資助電視劇、電視動畫片、廣播劇的劇本創作,以及重點電視劇、電視動畫片、廣播劇的制作和對外交流播出。
03
舞臺藝術
資助戲劇、戲曲、曲藝等舞臺劇各藝術門類的劇本創作;資助音樂、舞蹈、歌曲的創作;資助相關各藝術門類作品的制作和演出;資助舞臺劇的“走出去”和省、市、自治區之間的交流演出。
04
美術
資助雕塑、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畫、水粉畫、漫畫以及綜合材質美術作品的大型或主題性創作。
05
文藝作品對外翻譯推介
資助優秀文藝作品“走出去”,包括文學(含網絡文學)、舞臺劇、電視劇、舞臺藝術片及文藝性紀錄片(包括上述文藝樣式的劇本)的翻譯推介,以及文學、舞臺藝術、電視劇和美術等方面的對外展示、展覽、演出、展映等交流活動。
06
選題孵化研發
對本市文藝院團為創作“十三五”期間百部文藝精品和參加第十二屆中國藝術節而策劃的重大創作項目;對美術工作者創作的供國有美術館、博物館收藏或參加全國大型美展的主題性美術創作(含雕塑、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畫、水粉畫和綜合材質繪畫作品),資助其選題的孵化和研發。此項由基金會常年受理,每季度評審一次。資助用于對項目的策劃論證、素材資料搜集和主創人員深入生活等方面的費用。
07
信貸扶持
列入國家重點或本市重大文藝創作項目的影視、舞臺藝術、動漫制作項目,包括相關各文藝門類的“走出去”項目,均可申報信貸支持和貼息資助。
基金會一般資助項目
01
文學
資助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集、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長篇詩歌、中短篇詩歌集(含中華詩詞集)、散文集等創作,及針對文藝創作現狀和文藝思潮的相關評論文集。
02
網絡文學
資助由網絡文學作家創作的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主流文化價值的長篇小說、紀實文學、長篇詩歌的創作;資助網站發表優秀中短篇小說、散文、詩歌(含中華詩詞)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播古典文學等專題版塊的推薦傳播;資助體現主流文化導向的網絡文藝評論;資助相關作品的結集出版和翻譯推介;資助對網絡文學的評論、推介及相關研究項目;資助傳統文學作品數字化出版。
03
電視劇、廣播劇和網絡劇
資助電視劇、電視動畫片、廣播劇和文藝類電視藝術片的劇本創作;資助有主流文化價值觀引領作用和網絡創新示范意義的網絡劇劇本創作,以及優秀的(符合上海文藝創作重點選題推薦內容)網絡劇拍攝制作。
04
舞臺藝術
資助舞臺劇劇本創作和制作演出;資助曲藝、音樂、舞蹈、雜技等門類的整臺大型創作演出;資助小型劇目、節目的創作演出。
05
美術文博
資助雕塑、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畫、水粉畫、連環畫、書法、攝影、多媒體藝術等門類的大型主題美術創作,及具有較高民族性、公益性、代表性和藝術造詣的美術與文博展覽。
06
文藝評論
對本市新創的重點和優秀的文學、影視劇、廣播劇、舞臺劇、美術、網絡文藝等文藝創作項目的評論和研討,加強文藝評論對創作的引領提升和宣傳評介,資助受本市文藝制作單位或文化管理部門委托,由協會、院校或相關專業機構組織召開的作品研討和評論會議(此項目由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文藝評論專項基金常年受理)。
07
人才培訓
為培養文藝領域緊缺人才,促進創作人才成長,資助文學、舞臺藝術、影視、網絡文藝等相關領域,旨在提高文藝創作人員和中青年演員的思想文化素質、專業技藝等培訓項目。
08
青年編劇
資助45周歲以下青年編劇的舞臺劇和影視劇的劇本創作;配套資助由本市文化生產制作單位對已獲得青年編劇扶持項目資助的舞臺劇的制作演出和影視劇拍攝。
09
文化活動
資助上述藝術門類相關的作品參加重大文藝賽事(須列入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項目)、重大文化節慶,以及文化交流、文化“走出去”、文化“引進”、展映展演等相關活動。
10
信貸扶持
凡申報基金會影視、舞臺藝術、美術展覽和相關文藝門類的“走出去”項目資助的,不論是國有、民營還是多種所有制的項目申報單位,凡有信貸需求的,均可申請信貸扶持。
(上述各項目的具體資助對象、資助范圍、資助額度、申報要求等均詳見基金會各藝術門類的資助實施細則,有關細則通過基金會網站公布。)
各專項基金資助項目
01
上海文藝人才基金
資助本市文藝領域的領軍人才、拔尖人才、緊缺人才、優秀人才學習培訓和成果展示項目。具體資助對象、資助范圍、資助額度、申報要求等詳見《上海文藝人才基金資助實施辦法》,由基金會網站發布。(注:從今年開始,上海文藝人才基金項目資助申報改為每年一次)。
02
上海圖書出版專項基金
資助本市出版社出版的社會科學、文化藝術方面的優秀學術著作及列入國家和上海市重點的出版項目(文學原創類和連環畫項目不在此專項資助范圍,由基金會重大或一般項目資助)。具體資助對象、資助范圍、資助額度、申報要求等詳見《上海圖書出版專項基金資助實施辦法》,由基金會網站發布。
03
上海大劇院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
資助該中心暨所屬院團和劇場的舞臺藝術創作演出及相關活動的一般項目,有關院團和劇場根據該專項基金規定要求申報。
04
上海戲曲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
資助該中心暨所屬院團和劇場的舞臺藝術創作、傳承推廣及相關活動的一般項目,有關院團和劇場根據該專項基金規定要求申報。
上述兩個藝術中心所屬單位的重大創作項目和選題孵化項目通過市重大文藝創作項目申報。項目入選后,除基金會給予重大項目資助外,有關專項基金還將按一定的比例酌情給予資助配比資金,以加大對重大項目的扶植力度。
具體申報事項
01
申報主體資質
(1)凡在上海注冊的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上海籍戶口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證的中國公民,定向為上海創作的外省市公民或外籍人士,并符合項目資助實施辦法和各藝術門類相關項目資助實施細則規定要求的,均可申報上海市重大文藝創作項目和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資助項目。
(2)凡上海注冊的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上海籍戶口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證的公民,均可申報上海文藝人才基金項目;凡上海注冊的出版單位,均可申報上海圖書出版專項基金;大劇院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和戲曲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只接受中心及所屬院團和劇場的項目資助申報。
02
申報時間
(1)重大項目申報時間:網上申報即日起至3月8日截止,并請于3月10日前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2)基金會一般項目申報時間:網上申報即日起至3月10日截止,并請于3月15日前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3)各專項基金項目申報時間:網上申報即日起至3月10日截止,并請于3月15日前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03
申報流程
(1)在線填寫申報信息:申報方請登錄基金會網站(www.shcdf.org),在網站首頁注冊申報者信息,在線填寫相應的《2017年第一期項目資助申報表》,并上傳申報者身份證明及項目相關附件材料。建議申報者注意各受理點申報時限,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避免集中在申報后期遭遇網路擁堵,延誤申報(僅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逾期概不受理)。
(2)提交后臺審核材料:各受理點對提交的項目材料進行核查,如遇申報信息填寫不完整、材料缺少等問題,將予以退回。申報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對項目進行補充完善后提交,等待審核確認。請申報者關注申報平臺,了解項目申報反饋信息。
(3)提交書面材料:申報者須于各受理點規定的截止時間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按規定將材料送交申報受理點(材料須面交并辦理手續,謝絕快遞和郵寄)。
◎上海市重大文藝創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址:高安路1號圖安客房中心107室
電話:24022230、64450154
◎上海文化發展基金會
地址:番禺路396號2樓評審辦公室
電話:62818587、62815037-
217/296/304/312/313/315/550
◎上海文藝人才基金
地址:高安路17號 電話:24022190、24022325
◎上海圖書出版專項基金
地址:紹興路5號 電話:64311104
◎上海大劇院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
地址:人民大道300號上海大劇院(C2入口)216
室藝術發展部
電話:63868686-1206
◎上海戲曲藝術中心藝術發展基金
地址:康定路211號藝海大廈1603室
電話:64376722